首页 加入收藏

全国咨询热线:400-888-8888

律师公证

咨询热线:

400-888-8888

中国公证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律师公证 > 中国公证 >

使馆认证注意事项

日期:2017-12-11类型:中国公证

1、注意加盖正确的印章。

需要认证的各种商业单据都应加盖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 各地贸促会的印章或办理相应的公正书或证明书。  

2、注意有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同时办理。  

阿联酋、科威特、伊朗、约旦、叙利亚等国要求发票必须要与原产地证一起认证。除此之外,阿联酋、沙特、约旦等国还要求对出口到该国的肉类商品必须同时认证4种单证:发票、产地证、检验检疫证、屠宰证。阿联酋还要求肉鸡出口时需在检验检疫证上注明无病毒、无害、无流感。科威特还要求发票必须要与原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白色产地证是使用阿拉伯文的一种产地证)一起认证等。  

3、注意有些国家要求附加单据或文件。  

阿根廷要求由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至阿根廷的货物其原产地证办理认证时需同时认证两张发票。利比亚要求单独认证产地证时须附正本发票,且另收发票金额的千分之8.3的手续费,发票和产地证需4份复印件等。